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的通知 浙建〔2025〕6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為規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保障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現將《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示范文本》自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 附件:《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25日 政策解讀 一、必要性 一是中央政策有要求。招標投標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和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作用。2024年5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為深化改革提供頂層設計。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招標投標改革創新的部署要求,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24年6月組織召開全國招標投標工作專題會議。會議指出,招標投標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和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議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下定決心解決招標投標領域長期以來存在的突出問題,奮力實現招標投標工作新突破,加快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招標投標市場,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是省級文件有部署。2024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構建規范有序招標投標市場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意見》明確要求:“省級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行業實際,制定本行業(領域)全省統一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并在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發布”。同時,《意見》強調“示范文本應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條件,尊重和保障招標人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自主權,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平等參與投標,支持廣大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平等參與投標”。 三是行業實踐有需要。當前,我省各地市勘察設計招標文本規范化和數字化雖不斷提升,但規則體系尚未統一,《示范文本》的實施,有利于消除各地市標準差異、優化評標標準、降低企業跨區域投標的合規成本,并有助于提升技術方案核心地位、推動行業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此外,《示范文本》的實施順應了構建全鏈條智慧監管平臺建設的需求,通過強化數字化監管,為有效遏制圍串標等違法行為,促進市場規范化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3.《浙江省建筑業管理條例》 4.《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5.《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 6.《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規范有序招標投標市場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24〕17號) 三、《示范文本》重點內容 (一)落實改革精神,優化重點環節。 1.完善評標辦法,理順評標流程。本《示范文本》的“評標辦法”提供兩種采用綜合評估法的選擇條款,供招標人差異化使用,即“技術標打分制的綜合評估法”和“技術標通過制的綜合評估法”。兩種評標辦法對評標程序進行了系統梳理,明確各個評審環節的評審要點,并對評審標準進行了優化細化。其中,“技術標打分制的綜合評估法”中的“技術標評審”環節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評標委員會依據按照評分標準,對各投標人的技術標文件進行記名投票,并劃分類別;第二階段:在已劃分類別所對應的評分區間內,對技術標進行具體評分。商務標評審采用三種可選擇的計算方法:均等權重平均法、基準值合成法、技術排序平均法;其中“評標基準價”為商務標評審時在招標文件規定范圍內確定,能有效杜絕圍標串標情況。 2.加強市場建設,完善信用應用。為落實全省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要求,規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本次《示范文本》在兩方面強化信用應用:一方面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投標擔保條款中增加“根據投標截止之日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記錄的企業信用等級,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結果為A級的投標人,可免交投標保證金。”選擇條款,供招標人差異化使用。另一方面是在資信標評審中增加“企業信用評價”評審項,根據企業信用等級進行評分。 (二)新增標中預警,完善否決條款。 1.集中否決投標條款,提高評審成效。本次在《示范文本》“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否決投標的情形條款中,將否決投標的情形集中列明設置,使投標人能更清晰、直觀地了解招標項目的具體要求和投標的關鍵界限,避免因條款分散而可能產生的誤解或疏漏,確保所有投標人在公平、透明的規則下參與投標,提高了招標過程的公正性。將否決投標條款集中列出,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查閱和對照,減少了評標過程中查找和梳理否決條款的時間和精力成本,提高了評標效率。同時,也能降低評標專家因條款分散而可能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判斷,使評標結果更加客觀、準確。 2.應用標中預警規則,加強標中監管。為落實標中預警處置工作閉環,壓實評標專家主體責任,本次《示范文本》中增加了“標中預警”否決投標條款:評標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結合“標中預警”信息進行綜合評審,如發現投標人有“標中預警”情形的,且經詢標澄清后,投標人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經評標委員會半數以上成員確認,即對該投標文件按否決投標處理,不再對其進行評審,且不影響招標項目繼續評標。評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須將有違法嫌疑的投標文件以及相關評標分析材料及時移交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即使后續調查最終無法認定違法行為成立,也不影響本次依據“標中預警”規則作出的否決投標處理結果。 (三)壓實主體責任,提升服務質量。 本次在《示范文本》“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條款中,根據招標內容類別,對各個階段的勘察設計服務期限作出了明確規定,并設置了后續服務階段期限要求。為保障勘察設計服務質量,在《示范文本》“使用指南”合同文本部分,提出合理安排設計周期建議。上述關于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內容的設定,保障了招標人能夠按時推進項目建設,避免因勘察設計工作拖延而導致項目整體進度受阻;為項目建設階段的順利推進提供了勘察設計服務保障;有助于勘察設計單位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資源,確保勘察設計工作按時完成;避免了因隨意壓縮勘察設計周期而帶來的質量風險。 四、其他內容說明 一是增加限額設計的要求。為實現項目投資管控目標,在項目技術評審中增加限額設計評審指標,根據建設項目規模及復雜程度,合理設置限額設計目標,針對投標人是否落實限額設計要求,限額設計措施、方法是否合理可行進行評審。投標人須對投標階段提出的估算工程費用目標金額進行承諾,承諾書作為投標函及合同附件之一。項目實施階段,招標人可依據限額設計承諾對設計人進行相應考核。 二是按階段合理設置設計費支付節點。《示范文本》根據招標類型和設計工作的不同階段,明確了設計費的支付節點。一方面保障了投標人能夠按時獲得相應費用,穩定其資金流,確保其能夠持續投入資源進行設計工作;另一方面,有助于招標人合理安排資金,并通過支付節點監督設計工作的進度與質量,保障設計按計劃推進。 三是鼓勵推行投標技術成果補償機制。對于符合勘察設計招標文件要求但未中標的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宜給予不同程度的補償。補償的金額和未中標人補償的家數由招標人視項目情況而定,采用公開招標若投標人數量過多,招標人可明確對一定數量的投標人進行補償并明確補償標準;采用邀請招標,招標人宜給予每個未中標的投標人經濟補償,并明確補償標準。 四是推行電子招投標程序。結合電子招投標的要求,對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評標辦法、專用合同條款等內容進行了補充和細化。同時考慮過渡階段實施情況,保留紙質招投標相關要求及流程。 五、其他事項 本《示范文本》自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 解讀單位: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解讀電話:0571-87054485